危废临时存放点要求 法律主观:
危险废物的贮存点应设置警示标志和隔离带,并设有专人管理。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许可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建设、新建、改建或者扩建道路运输临时设施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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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经营性道路运输专用车辆不得通行于城市的郊区;
2.禁止将含有易燃气体或遇水容易发生爆炸等情况的货物通过集装箱运至指定地点(包括铁路、公路、航空港);
3.不符合本规定的机动车辆以及与所处地理位置相符且对周围环境敏感的其他公共场所使用者进入该专用停车场地内行驶的客货汽车及罐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