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文件 企业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文件(试行)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的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
二、分类收集及贮存
1.在运输、存储过程,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包装标志》、《标识性质说明书》等规定;2.凡是与使用化学药品相类似而需要特别处理或者不具有腐蚀性的物质均应按照《容器设计规范》(GB5085.2-2007)中有关的规定进行操作。3.本项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负责对所处置的危险废物实施监督检查;4.不得将有毒有害废液泄露至外环境,防止污染大气;5.未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法》,任何组织或个人禁止向环境排放危险废物,以防造成严重后果。6.本项目的危险废物经营者应当建立并定期开展危险废物安全登记备案制度。7.各部门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将报送的时间、地点以及时间安排通知所在区环保局审批签字确认。8.2.1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须按要求填写“专用”栏目,明确车厢长度、重量、规格型号等内容,确保危险废品运送时无渗漏现象。8.2.2所有危化品装载前需由专人监护;严禁超量运输,且运输车辆不得超过三辆。9.2.3运输危险废料时,运输人员需佩戴自吸过滤式防爆型面罩。10.2.4所有危险废物运输途中,如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护。11.2.5运输剧毒化学物品、易制爆气体产品和爆炸品,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对于其他危险源,其作业场所还须配备符合当地法规和相关卫生防护设施。(详见附件1)
针对化工残留危化品处置和危险废物处理等行业难题,巴洛仕集团拥有残留危化品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减量化以及突发危化品泄漏应急处理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专利技术。